早产儿视网膜病诊疗指南(2025年版)
来源与完整性说明
本页面基于微信公众号公开转载内容整理形成结构化临床摘要。2025 年版指南在 2014 版基础上结合最新国际指南(ET-ROP、RAINBOW 等)更新。
一、概述
早产儿视网膜病(ROP)是发生于早产、低出生体重儿的增殖性视网膜血管病变,是我国婴幼儿致盲的主要原因之一。本指南在 2014 版基础上,更新筛查标准、治疗策略和随访管理,整合抗 VEGF、激光与手术的最新循证证据。
二、关键推荐要点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筛查对象 | 出生胎龄 < 32 周或出生体重 < 2000 g;高危因素者扩大筛查 |
| 首次检查 | 生后 4–6 周或矫正胎龄 31 周 |
| 分期标准 | 国际分类(ICROP3)保留 1–5 期 + plus 病 + 后部侵袭性 ROP |
| 治疗阈值 | Type 1 ROP(Ⅰ区任何 plus、Ⅰ区 3 期、Ⅱ区 2/3 期 plus)需治疗 |
| 治疗方式 | 激光光凝为主;抗 VEGF(雷珠单抗)适用于 I 区 AP-ROP/阈值病变 |
三、临床要点摘要
筛查管理: 筛查需由具备 ROP 筛查资质的眼科医师完成,广角眼底照相(RetCam 等)作为辅助。终止筛查条件:视网膜血管化达 Ⅲ 区边缘、无 plus 病迹象;或矫正胎龄 ≥ 45 周且无阈值前病变。
治疗决策: Ⅰ 区急进型/AP-ROP 可优先选择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(0.2 mg),需严格剂量与无菌操作;Ⅱ 区阈值期 ROP 推荐激光光凝。激光需在全身麻醉下由经验医师完成,注意角膜/晶状体保护。Type 2 ROP(Ⅱ区 1 期或 3 期无 plus)密切随访。
术后随访: 抗 VEGF 后需注意"rebound"现象与晚期视网膜脱离风险(建议随访至矫正胎龄 50–60 周);激光后需评估视网膜血管化进展与屈光状态。严重瘢痕期 ROP(4–5 期)需玻璃体切除手术。
全身管理: 严格控制氧饱和度(目标 SpO₂ 90%–95%)、避免血氧波动;营养支持、防治感染、减少输血。多学科协作(眼科、新生儿科、NICU)是改善预后的关键。
四、随访管理
- 筛查期:每周至每 2 周一次。
- 治疗前后:术后 1 天、1 周、2 周、1 月、3 月。
- 瘢痕期:每 3–6 个月一次至学龄前。
- 学龄期:每年评估视力、屈光、视网膜。
五、参考来源
- 微信公众号公开转载:《早产儿视网膜病诊疗指南(2025年版)》,链接见页面顶部。
-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相关 ROP 筛查共识。
- ICROP3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, Third Edition, 2021)。
临床安全提示
ROP 是眼科急症,Type 1 ROP 与 AP-ROP 一旦确诊应在 48 小时内启动治疗。抗 VEGF 治疗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及 ROP 适应证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