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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诊治方案专家共识(2025年)

📅 发布年份: 2025🏷️ 分类: 👁️ 青光眼📊 方法学: GRADE📖 推荐意见: 24条

来源与完整性说明

本页依据公开可核验的2025年共识题录/预览、中华医学会青光眼学组既往诊断治疗共识、专业平台公开报道和临床路径资料整理。公开网络可获得的2025年全文存在付费/预览限制,无法逐条核验全部24条推荐意见的原文措辞和每条证据等级;因此下文对能够核验的原则作详细摘要,对无法公开核验的条目明确标注“需以期刊正式全文为准”,不虚构推荐编号。

一、共识定位与GRADE

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(primary angle-closure glaucoma,PACG)是我国重要的不可逆致盲性青光眼。2025年共识在2014版基础上,结合近年来研究和临床实践修订,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眼科医师参考。

共识采用GRADE:

  • 推荐强度:1类为强推荐,2类为弱推荐;
  • 证据质量:A高、B中、C低;
  • 强推荐表示干预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利较明确;弱推荐表示利弊权衡、患者价值偏好或资源条件存在不确定性。

二、分类框架

2.1 按房角和视神经损害

类别定义/临床表现
原发性房角关闭易感眼/临床前期浅前房、窄房角或存在房角关闭危险,但没有明确眼压升高、视盘损害或视野损害。
原发性房角关闭(PAC)存在原发性房角关闭/周边前粘连,可伴眼压升高,但尚无明确青光眼性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。
PACG原发性房角关闭基础上有青光眼性视盘/RNFL损害和相应视野损害,可呈急性或慢性过程。
急性前房角关闭/急性PACG发作短时间内房角关闭、眼压明显升高,伴眼痛、头痛、虹视、恶心呕吐、角膜水肿、瞳孔中度散大固定等。
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房角进行性粘连关闭、眼压波动或持续升高,视盘/RNFL和视野损害逐渐发展。

临床上还应记录:单眼/双眼、急性/慢性/间歇性、瞳孔阻滞或非瞳孔阻滞机制、晶状体因素、虹膜高褶/平台虹膜、睫状体脉络膜改变及房角关闭范围。

2.2 传统病程阶段

  • 临床前期:对侧眼浅前房/窄房角或激发试验阳性,无症状及青光眼损害;
  • 先兆/小发作期:反复短暂视物模糊、虹视、眼胀或头痛,可自行缓解;
  • 急性期:急性眼压升高和前节炎性反应;
  • 缓解/间歇期:眼压恢复或暂时正常,但仍有窄房角和再次发作风险;
  • 慢性/进展期:基线眼压逐渐升高,房角粘连、视盘及视野损害进展;
  • 晚期/绝对期:视功能严重受损,治疗目标转为保存残余视功能、控制眼压和缓解疼痛。

三、诊断标准

3.1 房角镜是核心检查

房角镜检查是判断房角是否开放、关闭、周边前粘连范围及动态变化的关键/金标准。应在暗室、避免压迫角膜的条件下检查,并记录:

  • 可见房角结构和关闭象限;
  • 周边前粘连(PAS)范围和位置;
  • 动态压迫后房角能否重新开放;
  • 新生血管、色素、炎症和虹膜形态;
  • 是否存在平台虹膜或其他非瞳孔阻滞因素。

UBM和AS-OCT可辅助评估前房深度、晶状体位置、虹膜-睫状体形态、平台虹膜和睫状体脉络膜积液,但不能完全替代房角镜动态判断。

3.2 眼压与视神经评估

  • 推荐采用Goldmann压平眼压计或公认的等效方法;记录测量前是否使用降眼压药;
  • 眼压异常时排除角膜厚度、体位、测量误差和药物影响;
  • 裂隙灯前置镜/直接眼底镜结合眼底照相,记录视盘、盘沿、RNFL、杯盘比;
  • 视野检查推荐国际标准计算机自动视野计,注意可靠性和重复一致性;
  • 视盘/RNFL-OCT、黄斑神经节细胞复合体可作为结构性随访工具,但要与视野和临床表现对应。

3.3 激发试验

对高危窄房角眼,可采用明暗光UBM、暗适应等改良激发试验,观察房角关闭及眼压变化。激发试验阳性可支持诊断;阴性不能排除PAC/PACG,不能取代房角镜和完整临床评估。

3.4 诊断所需综合要素

PACG不能仅以眼压高或“房角窄”诊断,应综合:

  1. 原发性房角关闭证据;
  2. 眼压升高或眼压波动史;
  3. 青光眼性视盘/RNFL损害;
  4. 相应视野缺损;
  5. 排除葡萄膜炎、晶状体膨胀、药物诱发、外伤、虹膜角膜内皮综合征和其他继发性闭角机制。

四、治疗总原则

  1. 目标是解除房角关闭机制、降低眼压、阻止视神经损害和预防另一眼发作;
  2. PAC/PACG有明确晶状体因素时,应评估晶状体摘除/白内障手术对加深前房和开放房角的作用;
  3. 眼压目标值需按基线损害、年龄、病程、视野和对侧眼个体化设定;
  4. 急性发作先快速降眼压、控制炎症和疼痛,再进行解除瞳孔阻滞或晶状体/滤过手术;
  5. 对侧眼即使无青光眼损害,只要存在浅前房/窄房角和发作风险,也应评估预防性LPI或其他处理;
  6. 药物或激光不能控制进展、不能耐受药物或视神经损害较重者,考虑手术。

五、急性发作期治疗

5.1 立即处理

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是眼科急症。应立即测量双眼视力和眼压、裂隙灯、房角/前节评估,在监测全身情况的同时快速降眼压:

  • 局部β受体阻滞剂、碳酸酐酶抑制剂等减少房水生成;
  • 口服乙酰唑胺等全身碳酸酐酶抑制剂,注意肾功能、电解质、血液系统和药物禁忌;
  • 高渗剂:20%甘露醇或50%甘油可在无禁忌时使用;甘露醇常见临床剂量为约1~1.5 g/kg静脉滴注,30~60 min完成;该剂量来自公开临床路径/既往共识资料,使用必须按医院急救规范和患者肾心功能决定;
  • 眼压下降、虹膜括约肌仍有反应时使用毛果芸香碱等缩瞳剂;眼压极高、括约肌缺血麻痹时缩瞳效果可能差;
  • 局部糖皮质激素减轻炎症,必要时镇痛、止吐。

剂量安全

以上为公开临床资料中常见的急性处理范围,不是对所有患者的处方。甘露醇、甘油、乙酰唑胺和毛果芸香碱均有禁忌证,必须由眼科急诊医师根据心、肾、呼吸、血液和全身用药决定。

5.2 解除房角阻滞

眼压和角膜透明度允许后,尽快行激光周边虹膜切开术(LPI);激光不能完成或无效时可行外科周边虹膜切除术。存在晶状体膨胀、持续浅前房、平台虹膜或大量PAS时,应进一步评估晶状体手术、房角分离或滤过手术。

若药物治疗后眼压仍不能下降或无下降趋势,可在手术前行前房穿刺,或采取其他急诊减压措施。

六、不同阶段的治疗

6.1 临床前期/PAC

  • 评估房角关闭范围、眼压、晶状体、平台虹膜和患者发作风险;
  • 瞳孔阻滞明显、激发试验阳性、对侧急性发作眼或高危窄房角者,考虑预防性LPI;
  • LPI后仍有残余窄角/平台虹膜,评估激光周边虹膜成形术、晶状体手术或密切观察;
  • 即使眼压正常,也应长期房角镜、眼压和视神经随访。

6.2 慢性PAC/PACG

  • 房角粘连范围小、损害轻、眼压可控者:LPI后按眼压和视神经情况加用药物,必要时房角分离;
  • 房角粘连广泛、停药后眼压持续升高、视神经损害明确或药物不能耐受者:滤过性手术、晶状体摘除联合房角处理或其他手术;
  • 合并白内障/晶状体因素者,可考虑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+IOL植入,必要时联合房角分离/房角切开或滤过手术;
  • 透明晶状体摘除需严格选择患者,权衡手术风险、房角机制和视神经状态。

6.3 难治性/晚期

药物、LPI和滤过手术失败或不适合者,可考虑青光眼引流装置;睫状体光凝可用于难治性青光眼或视功能极差且以控制眼压/疼痛为主要目标的患者。抗代谢药物如丝裂霉素C、5-FU是否使用和用法按术者经验、手术方式和风险决定。

七、24条推荐意见:公开核验情况与临床要点

2025年共识公开资料明确“共24条推荐意见”,但网络免费预览未展示完整24条的逐条原文。为避免把2014版或其他资料冒充2025版,以下列出可由公开资料核验的推荐主题,而不是虚构编号:

主题可核验的推荐要点
诊断与筛查房角镜优先;高危浅前房/窄房角人群开展机会性筛查;必要时UBM/AS-OCT辅助。
眼压Goldmann压平眼压计或公认等效方法;记录用药情况并排除测量影响因素。
视盘/视野眼底图像记录;计算机自动视野检查,关注可靠性和重复性;结合OCT结构评估。
房角机制房角镜静态+动态检查,结合UBM/AS-OCT判断瞳孔阻滞、平台虹膜、晶状体和睫状体因素。
激发试验改良暗室/明暗光激发试验阳性可作为支持依据,阴性不能排除。
急性发作局部和全身降眼压,必要时高渗剂、前房穿刺;眼压控制后尽快解除瞳孔阻滞。
LPI/SPI适用于瞳孔阻滞、急性/慢性房角关闭及高危对侧眼;激光无效时行外科周边虹膜切除。
晶状体处理晶状体因素明显或合并白内障时,评估晶状体摘除/IOL和房角手术的作用。
滤过手术药物/激光不能控制进展、不能耐受药物或视神经损害较重者考虑。
引流装置/睫状体光凝滤过失败、药物无效或难治性病例可选择,按个体情况决定。
术后/长期管理术后监测眼压、炎症、浅前房、滤过泡和视神经;PACG需长期随访,不能因眼压正常自行停药。

完整24条的编号、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必须以2025年共识正式期刊全文为准。

八、术后与长期随访

8.1 术后早期

  • 术后1天、1周、1个月及之后按眼压/炎症/滤过泡情况复查;
  • 检查视力、眼压、前房深度、角膜、炎症、虹膜切口、IOL位置和滤过泡;
  • 滤过手术后关注浅前房、脉络膜脱离、低眼压、滤过泡渗漏、恶性青光眼和感染;
  • LPI后确认切口通畅、房角和眼压变化,必要时继续短期抗炎/降眼压。

8.2 稳定期

  • PAC/PACG稳定者一般每3~6个月复诊,至少包括眼压和房角/视神经评估;
  • 视神经或视野正在进展、眼压波动、房角粘连广泛或多次手术者缩短到1~3个月;
  • 每6~12个月或按病情重复视野、视盘/RNFL-OCT和眼底照相;
  • 对侧高危眼同样需要房角镜和眼压随访。

九、临床路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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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前房/窄房角或急性眼痛虹视
  → 眼压 + 房角镜 + 裂隙灯/眼底 + UBM/AS-OCT辅助
  → 是否急性高眼压发作?是:立即降眼压、抗炎、必要时穿刺
  → 眼压/角膜允许:LPI;激光失败则SPI
  → 是否有PACG视神经/视野损害或持续高眼压?
       是:按晶状体、PAS范围、损害程度选择晶状体/房角/滤过手术
       否:个体化观察或预防性处理
  → 终身眼压、房角、视野和视神经随访

参考来源

  1.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. 中国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诊治方案专家共识(2025年)。
  2.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. 中国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诊疗专家共识(2019年). 中华眼科杂志,2019,55(5):325-328。DOI: 10.3760/cma.j.issn.0412-4081.2019.05.002。
  3. 原创力文档公开预览:2025年中国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诊治方案专家共识,2026-03-05抓取的题录/预览信息。
  4. 医疗专业平台及公开临床路径:PACG急性发作药物和手术原则。

临床安全提示

PACG急性发作可能在数小时内造成不可逆视神经损伤。出现眼痛、头痛、虹视、恶心呕吐和视力下降时应立即到眼科急诊,勿自行使用散瞳药或停用降眼压药。

仅供医学专业人士参考